热门搜索:气体检测仪,气体分析仪,仪器仪表,劳保用品
产品分类

Product category

技术文章 / article 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技术文章 > 在气体报警器运用中常有错误认知

在气体报警器运用中常有错误认知

发布时间: 2022-06-08  点击次数: 483次

在气体报警器运用中常有错误认知

1、对燃气报警器的错误理解

很多人认为,只要探测器附近发生漏油,控制器就应该发出报警信号。如果警报器没有响起,则警报器可能出现故障。这种理解是错误的。
报警仪表的检测对象是空气中的可燃气体,监测范围为0-100%,但只有当可燃气体浓度达到设定值时,控制器才会发出报警信号,而不是在有石油和天然气时发出警报。

2、可燃气体报警器防爆设施损坏,未引起足够重视

在使用过程中,防爆密封件的损坏、防爆管的松动、破裂等防爆设施的损坏不予考虑。

都知道,报警装置的安装场所是易燃易爆场所,尤其是探测器直接接触现场可燃气体时。火,不仅不能起到防灾的作用,反而会成为火源。

3、气体检测仪没有防水罩或防水罩损坏

在使用过程中,有时会随意拆下防水罩或防水罩损坏未及时更换。
探测器有时安装在露天,如罐区、露天阀组、露天泵房等;它们也安装在距离地面0.3-0.6m高度的室内,如雨水或洗地,水很重。容易进入探测器,很好地影响探测器的寿命。

4、控制器没有对应的监控图

使用过程中,控制器操作柜上没有探测器分布图。当发生报警时,无法及时准确地确认相应探测器的位置和释放源的位置。

根据探测器的有效探测距离,室内不过7.5m,室外不过15m。许多危险设备区域都有不止一个探测器,每个探测器都有自己的监控区域和探测范围。每个探测器在控制器上都有相应的报警装置。为了准确及时地确定释放源的位置,控制器上应有探测器分布图。


  • 联系电话电话0371-61875077
  • 传真传真0371-61875077
  • 邮箱邮箱768674621@qq.com
  • 地址公司地址郑州市高新区长椿路11号国家大学科技园2号厂房
© 2024 版权所有: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备案号:豫ICP备11011473号-6   sitemap.xml   管理登陆   技术支持:化工仪器网       
  • 公众号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