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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必须安装气体探测报警装置的场所有哪些?

发布时间: 2022-05-18  点击次数: 1504次

在工业生产中,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的安装场所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消防设计规范》石化企业"(GB50160-92,Rev. 99)OK。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规定,在建筑物内可能散发出可燃气体和可燃气体的地方,应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第1条1.4.2)。

《石油化工企业消防设计规范》(GB50160-92,1999年修订版)规定,使用或产生A类气体或A类气体的装置应采用区域控制与重点控制相结合的原则。和 B 类液体。设置可燃气体探测器(4.6.11);在 A 类气体和液体可能泄漏的地方,可燃气体探测器(5.1.4 条)。

还有一个行业标准《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设计规范》(SH3063-1999)),是设置检测器的主要依据,其中规定了工艺流程产生或使用可燃气体的设备和可燃气体探测报警器应安装在储运设施(包括A类气体和液化碳氢化合物、A类和B类液体的储罐区、装卸设施)的2区和附加2区。 、加油站等,下同)。产生或使用有毒气体的工艺设备和储运设施区域应安装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3.0.1)。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在化工生产中,甲、乙类生产设施和储存设施中若存在可燃气体或蒸气,可形成爆炸性气体危险环境。爆炸性气体危险环境按《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确定。产生和使用有毒气体的,应安装有毒气体检测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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